柬埔寨王國除了開放外資購買柬埔寨房地產以及吸引外資到柬埔寨投資外.國內的各項政策也逐漸趨於健全,更多的措施保護外國投資者

星洲日報/柬埔寨

柬埔寨政府決定加強外國人管理政策,除更好的保護來觀光或投資的外國人、對付惹是生非的外國黑幫份子外,也從經濟角度著眼。

根據移民總局估計,去年入境柬埔寨的外國人達430萬人,其中395萬人是游客,20萬人是來經商或工作。而根據移民條例,所有長期在柬埔寨逗留的外國人,不論是打工或經商,都必須申請外國人工作證(每年100美元),否則便是屬于非法逗留,將被對付及驅逐出境。

換句話說,若20萬名長期逗留的外國人都辦理工作證,柬埔寨政府國庫一年將增加2千萬美元收入,對入不敷出的政府預算,可以起著一定的作用。

據了解,在2014年4月前,政府從未嚴格執行移民法,沒有檢查和對付未持工作證而在柬埔寨打工或經商的外國人;若應申請工作證的外國人達10萬人,10年來柬埔寨便損失至少1億美元。

本月11日,中國駐柬大使館11日舉辦“柬埔寨法律法規知識講座會和咨詢會”,邀請勞工部職業局副局長興華和移民總局副總監諾烈卡納向中國投資者及公民,講解有關在柬合法居留、簽證和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問題。

移民總局副總監諾烈卡納上將表示,柬埔寨把外國移民分成三大種類,分別為非移民的外國人,他們為來柬埔寨短期旅遊的外國游客,以旅游簽證(T簽證)入境;第二種是多年生活在柬埔寨的外國人,但沒有合法簽證或護照,他們多數為在戰爭時期就在柬埔寨生活;另一種是來柬埔寨投資、經商、勞務的外國人及家屬。

T簽證最長可延一個月

他介紹,柬埔寨主要兩種簽證為旅遊簽證(T簽證)和普通簽證(E簽證),T簽證是發給來柬旅游的外國公民,入境後最多可再延期一個月,但不能改變簽證種類;E簽證是發給來柬短期或長期投資、經商、勞務人員和家屬,入境後可向柬移民局申請3個月、6個月或一年的長期簽證。

他指出,有一些外國人,經常把T簽證和E簽證搞不清楚,有些人來柬埔寨經商及就業,卻申請T簽證,但他們最多只能延長1個月,要換為E簽證也不可以,所以導致他們必須先出境,然後再申請E簽證,重新入境柬埔寨。

他表示,外國人準備來柬埔寨經商或就業前,第一步先持有有效護照;再有效E簽證,入境後要延長一年有效簽證;然後申請工作證。

諾烈卡納表示,從去年政府宣佈推出新政策,要嚴格對付沒有工作證的外國人後,已有許多外國人自覺申辦。

他強調,當局今年決定加強外國人管理政策,加強檢查外國人工作證,不再允許任何在柬埔寨工作的外國人沒有工作證。

他說,從去年6月以來,移民局在檢查企業行動中,對向無工作證的外國人征收30萬美元罰款。

“我希望今年沒有任何外國人被懲罰,大家自覺地去申辦工作證,才是我們最大的成功。”

柬埔寨簽證種類

簽證與代號/對象

1)外交簽證(A簽證):外國駐柬外交代表機構的外交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公務簽證(B簽證):持公務護照,且在柬執行公務的人員。
3)訪問簽證(C簽證):柬官方邀請來柬訪問的人員。
4)普通簽證(E簽證):來柬短期或長期投資、經商、勞務的人員。
5)旅游簽證(T簽證):來柬旅游的外國公民。
6)長期居留簽證(K簽證):持外國護照的柬埔寨人。
7)免費簽證(G簽證):12周歲以下的兒童。

勞工部職業局副局長興華
解答中國公民提出問題

1.如何區別哪些人需要辦工作證?
答:目前持有普通(E)簽證的外國人都要工作證,包括外商在內。

2.家屬和小孩是否也要辦工作證?
答:目前需要,內政部第75項法令9條規定,針對普通簽證申請延期6個月或以上,必須向當局證明有足夠理由生活在柬埔寨的證明書,或者持有勞工雇傭合同書,否則不可延續簽證。

內政部不會讓任何外國人隨便在柬埔寨居留,外籍員工的家屬在申請延期6個月簽證,必須有當局的證明書。內政部75項法令13條規定,凡是要申請延期6個月以上簽證,必須辦持有合法勞工證。

目前,移民局正在把普通簽證(E簽證)區分為多種類,包括外籍職員或投資商家屬、長期居留的退休外國人、學生、志願者、與柬籍配偶的外國人,一旦這些種類簽證啟用後,這些人就不必辦工作證。

3.志願者和考察員是否要辦工作證?
答:對於商務考察的專家,沒有公司雇用合同書,及沒有固定的居住地點,不須辦工作證。
興華:志願者或援助單位的工作人員,只要與柬埔寨相關政府部門有簽署諒解備忘錄,不須辦工作證。

4.勞工部和移民局聯合監檢組去驗廠,假如外國籍員工都有工作證,是否還要支付驗廠費?
答:政府沒有規定驗廠要收費,工作組在驗廠前,勞工部和移民局會向公司發出通知書,並附有這兩部門的聯系電話,如果有官員向廠方索錢,可以通過電話舉報。

5.生活在柬埔寨多年的外國人,過去沒有辦工作證,是否會被追算及罰款。
答:勞工部會追算,這是外國勞工必須交付勞工證費用的義務;且目前如果勞工部和移民局檢查發現有外國員工沒有辦工作證,會一律罰50萬柬幣(125美元)。

6.雇主是否需要辦工作證?
答:在柬埔寨從商的外國雇主都必須要辦勞工證,《勞工法》第261條規定,雇主必須最先擁有合法的工作許可證。

‧相關外國勞工的法規

●《勞工法》第261條文規定,任何外國人不得工作,除非他持有勞工部頒發的工作證。

●《移民法》第19條文規定,雇傭外國工人,必須遵守勞工法的規定。內政部在勞工部的配合下,有權進入各工廠、企業、公司、商行檢查外國人的工作證。

●《移民法》第31條,任何人違反移民法第19條規定,初次應被罰款20萬至50萬柬幣(目前財經部指定一律罰50萬柬幣),如果出現重犯現象,會被判坐牢一個月至三個月。

外國人申請工作證的條件

1.雇主必須最先擁有在勞工部的合法的工作證;

2.必須是合法入境柬埔寨;

3.必須持有有效的護照;

4.必須持有有效的居留證或有效普通(E)簽證

5.必須經過健康驗證,且無傳染性疾病。

●工作證的有效期為一年,費用為100美元,可以被延期,只要延長的有效期不超過該人的居留證或簽證確定的期限。(柬埔寨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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